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关于健全分工会组织机构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9-05-17 浏览次数:591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关于健全分工会组织机构的通知

各系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决定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分工会组织,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分工会组织的设置

(一)分工会委员会的产生。工会是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会员和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按现有机构组织框架,以教学系、部为单位,建立12个分工会、机关部门联合建立6个机关分工会,学院共设置18个分工会。具体分工会设置如下:

1、机械工程系分工会 ;

2、电气电子工程系分工会;

3、现代管理系分工会 ;

4、大众传媒系分工会 ;

5、生物工程系分工会 ;

6、材料工程系分工会 ;

7、汽车工程系分工会 ;

8、软件工程系分工会 ;

9、城市轨道交通系分工会 ;

10、建筑工程系分工会 ;

11、基础教学部分工会 ;

12、继续教育学院分工会(所含部门:实习实训中心 、继续教育学院、网络信息中心);

13、机关一分工会(所含部门:党政办、纪检监察室);

14、机关二分工会(所含部门:组织部、宣传部);

15、机关三分工会(所含部门:人事处、科研处);

16、机关四分工会(所含部门:教务处、招生办、评建办);

17、机关五分工会(所含部门:学生工作处、图书馆、安保中心、团委、就业办);

18、机关六分工会(所含部门:后勤保障处、工会、财务处)。

(二)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岗位设置:

基层分工会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包括主席1人、组织宣传委员1人、生活文体委员1人。

二、分工会委员会的届期

分工会委员会从组建开始为第一届,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后,须及时换届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

三、分工会委员会的组建程序

(一)先成立分工会筹建小组,组长由同级党总支书记或负责人兼任。

(二)提出候选人名单,候选人数差额1人,报同级党组织和院工会审批。

(三)召开工会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分工会委员。选举必须实行差额选举,实际参加选举人数达到应参加选举人数2/3以上,且赞成票达到半数以上选举方为有效,选举结果应在会上公布。

(四)分工会委员会产生后,召开第一次委员会议,选出主席,并进行职责分工。

(五)分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的选举结果,报经同级党组织批准,并报院工会审批。

四、分工会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

(一)是本单位在职的工会会员;

(二)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参政、议事能力。

(三)热心工会工作,甘于奉献,清正廉洁,有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善于倾听教职工会员意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

五、工作要求

(一)各系、部要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切实把工会组织建设作为服务职工维护合法权益的工作基础、强化工会上下互动作用的重要着力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新一届分工会组织要坚持党的领导,争取行政支持,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水平,服务职工权益合理诉求,努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三)各新建分工会须在2017615日前完成工会组建工作。

附件1***分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的请示

附件2***分工会第一届会员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765

附件1

***分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的请示

院工会:

经民主推荐、协商,确定提名名同志为分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为分工会主席候选人。

妥否,请批复。

附: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

分工会筹建小组组长

附件2

*** 分工会第一届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院工会:

分工会于日至日召开了次会员大会,会议按照民主程序,采取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分工会委员会,委员会由:3 人组成。

委员分工情况如下:任分工会主席

任组织宣传委员

任生活文体委员

特此报告。

分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