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4-29   浏览次数:368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各处、系、部门:

为加强学院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院内的发生,保障学院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传染病防治管理部门及传染病报告领导小组

学院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各系健康教育负责人具体承担系里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学院卫生所承担学院传染病预防控制职责。
   
   长:崔振兴
   
副组长:肖世才

  员:郭伟平  赵明慧  郭占杰  朱利军  雷艳萍  刘存斌

        管青峰  尚易佳  钱亚辉  孙中阳  张二艳

1、传染病疫情报告人:郭伟平

2、各系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赵明慧  郭占杰  朱利军 雷艳萍 刘存斌  管青峰  尚易佳  钱亚辉  孙中阳  张二艳

3、学院卫生所负责人:汪浩

二、主要职责:

1、学院疫情报告人的主要职责是:

1)在院长和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院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一旦发现学院疫情,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院主管部门报告;  

3)接受卫生部门对学院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2、各系疫情报告人的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各系学生的晨检报告工作;

2)每学期各系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工作;

3)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时及时报告学院疫情报告人。

3、学院卫生所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全院师生的传染病防控与控制;

2)如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要第一时间与学生所在系、班联系;

3)严格病例登记,学院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

三、学院传染病报告顺序:

第一发现人→辅导员→疫情报告人→主管院长→院长→当地疾控中心领导→卫生行政部门

四、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院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学院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学院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院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院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院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院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院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五、学院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六、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学院应在疾病防控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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