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创建文明处室、争当文明个人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3-17   浏览次数:1014

2014年度创建文明处室、争当文明个人活动实施方案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扎实开展以创建文明处室、文明实训基地、文明班级、文明宿舍,争当文明教师和文明学生为载体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根据《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关于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省、市文明办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方针,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学院建设发展同步推进,以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以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主要任务,以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真抓实干,不断创新,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为实现学院科学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在保持市级文明单位成果的基础上,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经院党委研究,成立我院创建文明处室、争当文明个人活动领导小组。

  长:张桂兰  崔振兴

副组长:肖世才  马振华  王建庄  蔡同庆

  员:张建伟  张为民    梁玉欣  任正杰  巴玉强

刘华强  宋建申  张红亮    杨铁贵  孙国安

周丽坤  张新伟  程春杰    张海斌  赵长福

崔鹏云  平根建  李大伟  崔慧霞  李海潮

    常秉琨  王云龙    刘宏勋  李英丽

    徐爱儒  王锡俭    张慧珠   

            李保民  马会宾  张伟玲      蔡建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宣传部。

  任:王建庄()        

副主任:张建伟  张为民  梁玉欣  任正杰  刘华强  巴玉强 

三、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的内容包括:文明处室(含系办、教研室)、文明实训基地(含实验室、实训中心)、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教师和文明学生,共六项内容。

四、评比原则

1.六项活动一年评比一次;

2.评比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自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

3.文明处室占学院处室总数的30%;文明教师占全校职工30%;文明实训基地占校内基地总数的30%;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比例按有关“评选标准和办法”进行。

4.每年评选的文明处室、文明实训基地和文明教师,荣誉称号保持时间为三年,自获得荣誉称号的当年起三年内不再参评。

五、评比标准和办法

(一)文明处室评比

1.文明处室评比标准

1)积极组织科室成员参加各类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科室成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参加学院组织各项集体活动;

2)工作作风好、工作效率高。科室成员爱岗敬业,认真钻研业务技术,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扎实,态度勤恳, 措施有力,讲究实效;科室成员之间相互团结,分工明确,合作融洽;每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能力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行为规范、工作有序。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程序规范公开,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无违章违纪和不廉洁行为发生;举止文明,待人热情,服务周到;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不串办公室闲聊;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旷工行为;

5)办公场所清洁卫生, 无乱扔、乱画、乱挂、乱放、乱倒的不整洁行为, 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营造健康文明的办公环境。

2.考核办法:

1)文明处室考核评比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会同宣传部共同组织实施;

2)文明处室考核评比每年一次,实行部门申报、自评与学院定期、不定期抽查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系、处、部门每学年末按考核内容对照自评后将自评报告、自评表等材料交党政办,党政办会同宣传部定期对其进行检查考核,结合群众意见评出年度文明处室的名次;

3)文明处室的评比实行百分制考核,经考核按排名顺序评选文明处室;

4)文明处室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集中表彰一次,颁发奖牌,有效期为三年。对出现教学事故、消防、失窃、计划生育等重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文明实训基地(含实验室)评比

实训基地是进行实验实训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是办学的基本条件之一。实验室、实训中心工作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推动文明单位建设,使实验、实训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 ,特制订文明实训基地标准。

1.文明实训基地建设标准

1)思想政治方面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②在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③顾全大局、团结互助,对院内、外服务态度好。

2)实验、实训教学方面

①基础课实验开出率达到100%, 专业课实验、实训开出率达到90%以上;

②编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实训指导书,实验讲义,做到实验、实训内容不断充实、提高和更新;

③实验室、实训中心开放率达到 90% 以上;

④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达到80% 以上;

⑤较好地完成科研实验任务;

⑥文明实验、实训,文明操作,讲究职业道德,实验、实训记录,实验、实训报告做到准确真实。

3)实验室、实训中心管理方面

①建立健全实验室、实训中心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有相应执行情况的原始记录;

②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做到帐、卡、物一致;

③仪器设备完好率达到 95%;一般设备利用率不低于 90%;大型仪器利用率不低于50%( 包括科研和社会服务 )

④实验室、实训中心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工作成绩优秀,无人身、设备事故发生;

⑤实验室、实训中心建设有规划、有目标,成效显著;

⑥岗位职责明确,劳动纪律严格,坚持坐班制度,出勤率达到100%

⑦实验室、实训中心整洁、明亮,环境卫生好,仪器设备及工具摆放整有序。

2.文明实训基地评选办法

1)文明实训基地评选由教务处负责,会同实习实训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2)文明实训基地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比例30%

(三)文明教师

1.文明教师评比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共产党、热爱集体,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各项规章制度;

3)爱岗敬业,关心学生,积极开展和参与校园文化生活;

4)讲究文明礼貌、遵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准则;

5)刻苦钻研,奋发进取,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在业务上精益求精,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各项业务工作。

2.文明教师评比办法

1)文明教师每年评选一次,由人事处组织实施,按照全院教职工的30%评选;

2)文明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对出现经济案件、责任事故、安全案件及计划生育等重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文明班级评选

1.文明班级评比标准

1)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学生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健康的良好班风;

3)遵纪守法,全班违法犯罪率、受校纪处分率为零;

4)学习风气浓厚,互帮互学,全班文化课成绩较为突出;

5)积极开展体育锻炼,全班学生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7)积极参加“学雷锋树新风”和文明创建活动;

8)所有学生都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教室干净整洁、环境优美;

9)爱护公物。

2. 文明班级评比办法

1)文明班级的评选由学生处组织实施。

2)根据文明班级标准,由各教学班提出申请,各系进行考评,评选系文明班级;从系文明班级中评选院文明班级。对于被评选为文明班级的,院、系分别授予文明班级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3)文明班级达标比例要求:一年级系文明班级达到50%,院文明班级达到30%;二年级系文明班级达到70%,院文明班级达到50%;三年级系文明班级达到90%,院文明班级达到70%

(五)文明宿舍评选

1.文明宿舍评选标准

1)思想品德

①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积极主动地配合管理人员和学生会人员工作;

②同学间友好相处、互帮互助、团结友爱;

③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 并保质保量完成;

④能对不良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辅导员反映。

(2)纪律要求

①不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不打架斗殴;

②异性之间禁止互串寝楼,特殊情况须经公寓办批准;

③按时就寝,不喧哗、不打闹,在午休、晚自习及晚上熄灯后,不大音量播放音响及弹奏乐器;

④安全用电,不违章使用电器,不私拉乱扯电线;

⑤不在宿舍内生火做饭,按时关灯,熄灯后不点蜡烛;

⑥进出寝楼要佩戴胸卡,主动出示证件;

⑦不外宿,不留宿非本室人员;

⑧保护好室内卫生工具及一切设施,并爱护其它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3)室内卫生

①建立并严格落实宿舍值日制度;

②固定个人床位及物品摆放位置,床上用品干净整洁;

③室内物品摆放整齐,门、窗玻璃干净;

④地面干净,无痰迹及纸屑、污物;

⑤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

2. 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1)文明宿舍的评选由学生处组织实施。

2)根据文明宿舍标准,由各教学班评选班级文明宿舍;报系进行检查验收,评选系文明宿舍;从系文明宿舍中评选院文明宿舍。对于被评为文明宿舍的,院、系分别授予文明宿舍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3)文明宿舍达标比例要求:一年级班级文明宿舍达到50%,系文明宿舍达到30%,院文明宿舍达到20%;二年级班级文明宿舍达到70%,系文明宿舍达到50%,院文明宿舍达到35%;三年级班级文明宿舍达到90%,系文明宿舍达到70%,院文明宿舍达到50%

(六)文明学生评选

1.文明学生评选标准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党、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爱科学、爱劳动,积极参加文明创建活动;

2)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 “八荣八耻”的讲话精神,有正确的荣辱观;

3)能按照《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在文明礼仪方面有突出表现,操行评定成绩优秀;

4)在学院、社会、家庭表现良好,行为文明,语言礼貌,与人为善,有良好的同学关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努力上进,成绩良好;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锻炼标准;

7)积极参加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2., , 文明学生评比办法

1)文明学生的评选由学生处组织实施。

2)根据文明学生标准,由各教学班评定班级文明学生,从班级文明学生中评定系文明学生,从系文明学生中评定院文明学生。对于被评为文明学生的,院、系分别授予文明学生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3)文明学生达标比例要求 :大一班级文明学生达到50%以上,系文明学生达到30%以上,院文明学生达到20%以上;大二班级文明学生达到70%以上,系文明学生达到50%以上,院文明学生达到35%以上;大三班级文明学生达到90%以上,系文明学生达到70%以上,院文明学生达到50%以上。

4)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的评选由学生处组织实施。

六、奖励措施

1.文明处室、文明实训基地、文明教师均颁发奖牌或证书

2.文明班级、文明宿舍颁发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流动红旗;并按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守册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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