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制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9-10   浏览次数:88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制度

 

1.为了加强校园内部防火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2.校园内部的防火工作,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依靠全体师生员工,实行综合治理。

3.校园内部的防火管理实行多级分工责任制,由保卫处负责监督实施。

4.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防火安全知识;

2)制定防火制度,督促师生员工遵守;

3)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4)领导义务消防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协助维持火场秩序。

5.重点要害部门防火责任:

1)重点要害部门主管领导和责任管理人对管辖区域内防火工作负责,应认真按照防火管理要求对易燃易爆物品认真保管处置;

2)定期进行防火工作自查,一时无法解决的,书面报告院长处理,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3)管理好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损失、过期或泄露,应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应急使用。

6.校内师生应自觉接受防火管理,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项:

(1)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加强安全检查,确保防范措施,杜绝隐患发生。

(2)工作人员在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应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

(3)遵守明火使用有人看管,燃气安全使用规定,经常检查灶具、设施;

(4)不得在宿舍周围、走廊、办公室堆放易燃物品;

(5)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6)师生要会使用消防器材,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

7.发现火情应以各种方式及时通知全校师生,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8.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有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学校值班人员报告。若发现火情,全体师生员工要服从指挥,奋勇灭火,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保护师生生命安全。

9.凡在安全防火工作中表现突出及消除重大火灾隐患者给予奖励;凡违反本规定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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