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风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9-26   浏览次数:584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风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教风学风建设是提高学院内涵建设的重要指标,根据学校制定的加强学风建设工作计划,现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

一、思路导向,建设优良的学风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的关键,也是形成优良校风的必要条件。我校学风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中心任务,实施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以狠抓学习纪律为切入点,以规范管理,严格要求为着力点,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提升办学水平为落脚点,努力建设有利于学生自觉获取新知识,增强实践能力,提高创新精神,全面发展的优良学习环境,逐步使我校学风建设由规范要求向习惯养成转变,为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和学校迎评创优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预期目标 

1教育和引导全体学生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习成才上来,树立起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全面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学生党、团支部和班集体及寝室成为学习型组织,每位学生都是学习型的人。

2、教育和帮助学生树立起自觉学习、诚信学习的观念,逐步降低直至基本消灭考试作弊、论文和作业抄袭及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使学生的学习纪律得到根本好转。

3、通过三年努力,力争学生毕业合格率达到98%以上,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专业资格证书通过率达90%以上。

4、建立和健全学风监督评估体系,建立学风建设责任制和目标管理机制,提高学风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形成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5、促使学生整体学习目的明确,考风考纪端正,精神面貌良好,在全校形成志存高远、追求真知、互帮互学、你追我赶的学习氛围,进一步巩固和发扬我校“文明守纪,勤奋好学,积极进取,求实创新”的学风。

6、学生广泛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能取得优异成绩,在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三、具体方法

1、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学院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学工办、教学办等人员为成员,形成合力育人、齐抓共管的局面。学院坚持管理调控,切实加强学生管理制度建设,制订了《郑州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责任制实施办法》。

2、加强教育、宣传及动员。在学院召开全体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动员大会,各班召开学生动员大会。通过学习、宣传和发动,使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到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学风建设对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同时还要围绕学风建设提出一些比较深层次的问题供学生思考。通过深入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学风建设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工作平台建设,信息化工作渠道不断拓宽。学院修订了学生规章制度,编印了学生手册,凡能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且表现突出的适当加分。学生操行评定成绩以100分为满分,超过100分,以100分计,超出部分酌情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定性评定:定性评定分四等。优秀:操行成绩在85分以上;良好:操行成绩在70分以上;及格:操行成绩在60分以上;不及格:操行成绩在60分以下。

3、以年级、班级为单位,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加强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通过党组织生活会、主题班会、主题团会等形式,在学生中展开讨论,使同学们广泛参与,进行自我检查,明确学习目标,寻求改进学风的办法。

4、要求我院各年级辅导员严抓课堂纪律及考试纪律,加大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力度,提高学生上课出勤率,降低违纪率。

5、通过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大赛等形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育积极上进的学习氛围。

6、开展文明楼栋、文明宿舍和文明教室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宿舍和教室环境,促进优良学风和班风的形成。

7、在期末考试阶段,开展以诚信为主要内容的考风教育,严肃考试纪律,对考试违纪现象加大查处力度。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全员参与学风建设。学校成立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和协调全校学风建设的有关工作,督促全校各部门、全体教师员工积极参与到学风建设中去,以教风带动学风,以管理促进学风,以服务护助学风,以环境养育学风,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全员育人的良好局面。

2、建立学风建设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级各类人员的学风建设责任。学校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风建设,把学风建设作为经常性重要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计划中,常抓不懈。要明确分工,建立责任制,确保学风建设明确到位。党委书记、校长要带头抓学风建设,主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具体负责全校学风建设的领导工作。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校学风建设工作。院(系)党政领导亲自抓学风建设,负责本院(系)学风建设的组织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把学风建设工作作为一项最基本的职责,确实负起责任来。各级学生会、分团委、班委会、团支部要自觉参与到学风建设中来,成为学风建设的主力军,学生干部要带头搞好学风,发挥表率作用。对于不履行学风建设职责的单位和教职员工,学校要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并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

3、制订学风建设评估方案,建立健全学风监督评价体系。学校负责制订院(系)学风建设评估方案,院(系)负责制订班级学风建设评估方案,分别定期不定期对全校和全院(系)学风建设状况进行专题调研和检查、评估,并把评估结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院(系)学生工作年度综合考评和先进班级评比等体系。

 

 

                                教务处

                               201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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