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办工作职责
发布人: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1-12-21   浏览次数:1261

  文明办工作职责

 

创建工作办公室(文明办)在学院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统筹组织协调学院市级文明单位建设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

二、负责制订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三、指导、协调各部门开展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负责学院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类资料的搜集与整理;

五、负责省、市级文明单位申报、受检、复查等日常工作;

六、负责维护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网,及时更新充实内容,做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

七、总结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先进经验,推荐和宣传先进典型;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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