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OB与BTOC网络支付结算的共同点与不同点

发稿时间:2006-11-23 浏览次数:2993

     电子商务中的BtoC(Business to Consumer)方式即网上零售,通过Internet为厂商和顾客提供双向互动式的信息交流,开辟新的交易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了一种新的购物方式。这种方式可以使购物时间随意化,顾客可以打破地区、国界的限制,实现商品的全球购买;使购买过程便利、快捷,大大缩短了交易时间;可以为顾客提供充分的商品信息,从而扩大了选择的余地。
    
电子商务中的BtoB包括非特定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和特定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非特定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是在开放的网络中对每笔交易寻找最佳伙伴,与伙伴进行从订购到结算的全部交易行为。这里,虽说是非特定多数,但由于加入该网络的只限于需要这些商品的企业,可以设想是限于某一行业的企业。不过,它不以持续交易为前提,不同于特定企业间的电子商务。特定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是在过去一直有交易关系或者今后一定要继续进行交易的企业间,为了相同的经济利益,共同进行的设计、开发或全面进行市场及库存管理而进行的商务交易。企业可以使用网络向供应商订货、接收发票和付款。
    BTOB与BTOC网络支付结算的共同点:
    1.
两者都是利用计算机网络使消费者或企业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商务形式.
    2.
BTOB与BTOC在信息服务的过程中同步提供交易服务;全面介入电子商务,为电子商务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为客户提供商业活动平台;能向客户提供个性化页面,银行按照客户的需求组织服务,逐步使网上银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BTOB与BTOC是以Internet、Intranet为架构,以交易的双方为主体,以银行的支付结算为手段,以客户数据库为依托的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型;是一种能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连接的商业模型,电子商务是信息商务。

    BTOB与BTOC网络支付结算的不同点:
    1、两者所使用的网络支付方式有所区别:
    B to C型的网络支付方式如信用卡、智能卡、电子钱包、电子现金及个人网络银行等。
    B toB型的网支付方式如电子支票,电子汇兑系统,国际电子支付系统SWIFT 与 CHIPS,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金融EDI、企业网络银行等。
    2、B to C是 由于信用卡的传统专线支付结算在全世界都得到很好的普及,中国政府、银行、企业与普通消费者也对信息卡的应用持积极的态度,人们在小额支付结算中也越来越多地使用信用卡,这为信用卡在电子商务资金流的结算中奠定了很好的基础。目前在电子商务利用网络支付手段的小额支付中,80%左右利用的是信用卡方式。使用信用卡方式一般涉及普通消费者。这种方式特别适用于B2C型的电子商务。而B to B网络支付结算方式面对这些业务需求有些勉为其难,需要发展与应用更加安全可靠的、快速的、跨区域的,并且适合较大金额资金转账的BtoB型网络支付结方式。电子支票,电子汇兑系统,国际电子支付系统SWIFT 与 CHIPS,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金融EDI、企业网络银行等的技术与应用特征、动作模式及其应用状况。这些远程距离较大额度的支付手段太多运行在专用的金融通信网络平台上,但这并不防碍它们为企业间、企业与政府部门间的网络交易与服务提供支付结算支持,因为专用金融通信网络平台本身就是目前电子商务业务网络平台的一部分。目前企业间或企业与政府部门间的传统商务支付结算中主要采用纸质支票、电子汇兑手段,国际贸易上多用SWIFT 与 CHIPS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