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3-05-17 浏览次数:36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成长成才融入出彩中原伟大实践,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3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20231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经研究决定,全面启动2023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时间及比例

1.评选范围:2023应届毕业生

2.评选时间:2023517--5月22

3.评选比例: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取小数点前整数)。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按时修完全部学业,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过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服务公益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校期间获得省级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等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2.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现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及重点领域、新型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

3.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体育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成绩荣誉或奖励的毕业生。

4.道德品质突出,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的毕业生。

(三)直接推荐

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在突发事件、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或做出重大贡献并获得过表彰的,可直接推荐,不占用学校2%的指标名额。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流程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

2.学院推荐。学院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确定向学校推荐的的人选名单。

3.学校审核。学校学生处负责全面审核各二级学院推荐人选的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定推荐名单,并公示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学校出具《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正式文件,将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报省教育厅。

4.省级认定。省教育厅对各学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确定最终表彰名单。

(二)报送要求

1.严格控制应届毕业生总人数2%的比例(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前整数),组织推荐对象要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填写字体为仿宋四号,段落固定值26磅);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见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

3.学院需报送1名《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学校将从中择优推荐2名报送省教育厅。事迹材料要认真筛选,优中选优,突出材料规范(内容应包含事迹文字材料、图片、视频素材(受访视频)等用于宣传推介材料,事迹材料应采用第三方人称,突出重点,内容真实,简明扼要,具有较强的触发力和感染力,控制在1500字以内),后期将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hnsbys)等渠道予以宣传。

请于5月21日上午11:00前将材料报至院办,联系人:张元馨。

五、待遇及表彰

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1.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各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省优秀毕业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3.优秀应届毕业生如参加各类就业双向选择活动,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