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收缴费、退费暂行规定
发布人: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7-09-18   浏览次数:263

一、总

(一)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专科生及其他学生。

二、组织、管理及职责

(一)学校财务处是组织和管理各项收费的行政职能部门,按照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在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范围内,具体负责各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和申报。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另外收取其它费用。

(二)财务处在收取学费时应开具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保证学费及时、足额入账。收费员负责各项收费的收缴工作,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收取。

(三)学费催交是学费收缴中的重要环节,各系主任和书记是催缴责任人,各系辅导员是学费催缴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四)学生凭财务处住宿费收据办理入住手续。

(五)符合条件的贫困和特困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学校根据情况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

(六)学生管理及注册部门凭财务处出具的学生交费收据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免、减、缓缴费证明,经学生处及主管院长审批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在学生未交费或少交费的情况下办理注册手续,学生处根据财务处提供的交费及贷款信息予以学年电子注册。

三、收缴的方式和时间

(一)收缴学费方式。财务处统一管理,采取集中收费和定期收费相结合,集中交费采用刷卡、代扣、微信、现金均可,定期交费仅采用刷卡方式交费。新生须在报到时一次性交清第一年学费、书费、住宿费。凡是未足额交纳费用、未办理免、减、缓交费申请的新生,学校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三)收缴学费的时间。

学费集中收缴的时间由财务处根据学校的规定,统一安排。超过集中缴费时间的在财务处指定的时间地点缴纳学费。

(四)学生应依法缴纳学费。确属经济困难暂时缴不上学费的学生,应及时办理学生资助手续。

(五)每年1010日为当年学生学费收缴结算时间,财务处负责计算核对各系学费收缴率,用于考核和安排次年的预算经费。

五、退费规定

(一)学生提出退学申请的,区别下列情况分别计算。根据豫教财〔200774号文件,以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即自开学报到之日1个月内的退学费、住宿费的90%3个月内退学费、住宿费的60%;超过3个月在学期内退学的退学费、住宿费的30%,超过此期限的以及无缴费收据的不再退费。书作费按实际领书情况结算退费,书作费结算是按照书店折扣价进行计算。退费时间以到财务处办理时间为准。(二)因个人原因未经学校批准退宿的,不退住宿费。

(三)学生在校期间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校规定,被学校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学费和住宿费概不退还,教材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四)退费程序: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2.相关部门填写审批意见。

3.办理离校清单。

4.确定应退学费的数额;

5.持书费缴费收据到教务处教材科结算已经领书的费用,确定应退或补交的书费数额;

六、其他事项

(一)学生办理休学的,必须交清当年应缴的各项费用,

休学期满复学后,其学费应按复学所在班级的标准结算。

(二)本规定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三)本规定自201791日开始执行。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普通高等学历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毕业证书管理与发放的工作程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方可获得学历证书资格。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的办理、发放及保管工作由学生处负责。

第二条学生毕业前,由辅导员征求班委意见并结合平时表现写出毕业鉴定,对其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做出全面评定,装入档案,鉴定不合格者不能发给学历证书。

第三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可颁发本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获得结业证的学生可参照《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成绩考核与评定办法》进行补考或重修,成绩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第五条受处分的学生在处分解除后方可发放学历证书。

第六条对学满一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发给肄业证书;对未学满一年退学的学生出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七条学生处负责对申请获取毕业证的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对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报院长办公会核准后,方可办理及颁发毕业证书。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学历证书均不能补办。因遗失或损坏,确需证明学历的,由本人写出申请,经学生处核实,学校出具相应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和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