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活动场地规定

发稿时间:2022-01-03 浏览次数:145

大学生活动中心是我校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和承担学校重大活动的主要场所,学校委托校团委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为规范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我校校园文化活动正常进行,保障各项活动的有序开展,规定如下:

1.举办参加人员在30人以上的活动,使用场地时需要填写申请书,活动人数不足30人无需申请。

2.申请书必须使用打印版,不得在申请书上面做任何改动。一旦发现申请书上有改动迹象,申请书作废。

3.申请书需一份。申请书中需有具体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并上交有效证件。

4.申请书需经过大学生活动中心场地管理老师许可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5.申请书上必须要有部门单位和申请时间,如果活动时间产生冲突,申请时间较早的部门优先使用。

6.如有活动需要使用控制室,需提前和场地工作人员提前联系,申请书中需要说明使用控制室。

7.控制室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入内。

8.场地电器设备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个小时,一天使用时间最多不得超过6小时,维修期间,不批准任何活动。

9.除迎新晚会、十佳歌手、社团文化艺术节开幕式、新团员入团仪式、元旦晚会、科技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场地外,其他活动必须提前7天上交申请书。(如申请活动与上述活动冲突,上述活动优先使用)

10.日常使用时,场地内严禁饮食、吸烟酗酒、打架斗殴,如情节严重时,交学校安保中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直接移交司法机关。

11.必须严格履行使用承诺:①不在舞台以外的任何地方粘贴和布置装饰物;②不擅自使用、挪动、更改、撤换中心设备设施(如空调、钢琴等);③使用完毕,清除装饰物、垃圾,并归位相关设备设施;④不造成中心设备、设施损坏或丢失;⑤服从大学生活动中心工作人员协调管理。如违反上述要求,出现设备故障、损坏或丢失者,照价赔偿并通报所属学院处理。

12.申请单位在使用场地后,经工作人员检查无误后,可凭本申请表到值班室退还证件。

13.场地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30-20:30,使用时不得影响正常课程教学。


大学生活动中心场地使用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