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见义勇为示范单位工作制度

发稿时间:2023-03-29 浏览次数:10


一、见义勇为示范单位依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郑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开展见义勇为工作。

二、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见义勇为示范单位设立见义勇为信息员,及时发现见义勇为行为并进行申报,做到应报尽报,无漏报迟报

三、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见义勇为示范单位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学习贯彻见义勇为指示精神,分析解决存在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

四、建立台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见义勇为工作台帐,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志愿者、见义勇为帮扶对象基本情况登记在册,建档立卡;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重大活动等情况分别形成工作台账,各类基础台账有专人负责。

五、建立宣传沟通机制。通过各种媒介及时宣传见义勇为政策、工作动态、优秀事例。结合单位实际,加强见义勇为氛围营造,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见义勇为宣传活动,见义勇为知晓率在本单位要95%以上。

六、建立主题日活动机制。见义勇为示范单位每季度开展见义勇为宣传、见义勇为人员服务保障、志愿者服务等主题日活动不少于1次。见义勇为主题日活动要求形式丰富,内容生动,贴合实际,群众参与度高

七、建立考核表彰制度。见义勇为示范单位实行考核表彰制度,在每年度对各示范单位进行考核评分,对先进示范单位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