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学生组织安全管理制度

发稿时间:2024-03-19 浏览次数:1045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维护校园安定、稳定和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健全我校团学组织活动安全机制,预防和减少学生团体活动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保障和持续提升学生的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共青团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学生组织安全管理制度》。

  团属各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知识学习,确保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第二条  团属各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开展校内活动,必须书面说明活动目的,人数、时间、地点、可预见范围内安全措施和负责人姓名,并报校团委备案后方可举行。

  团属各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参加校外活动,由活动组织发函或活动通知等证明,注明参加活动学生人数、活动时间、地点、可预见范围内的安全措施和负责人,报校团委审核,经校团委上报学校批准后,方可举行。

  团属各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时,必须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文明教育,安排乘坐正规运输公司的安全状况合格的交通工具,注意食品卫生和饮食安全,明确相关责任人。

  团属各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成员应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活动时如需请假,务必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以组织活动名义擅自离校外出活动。

第六条  团属各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严禁借组织联谊、团建、活动等名义外出酗酒晚归

第七条  团属各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成员外出兼职时需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的相关规定,严禁从事非法兼职、非法推销、不文明礼仪等商业活动。

  团属各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成员严禁开展拉取赞助、私登广告、摆摊设点等形式盈利活动。

  团属各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成员严禁利用手机、互联网、移动存储介质等鼓吹传播恐怖主义、极端思想;严格遵守《网络文明公约》,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编发未经证实的信息。

第十条 团属各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成员严禁参与打架斗殴、聚众滋事等违法违纪活动,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 团属各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成员严禁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宗教、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校内传播宗教思想、发展教徒;严禁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

第十  团属各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成员在校期间严禁参与任何担保贷款,不相信各类校园贷推销方案,避免陷入信用贷款纠纷。

十三 团属各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应正确认识活动阵地,严禁在活动场所内使用违规电器、乱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离开时,必须关掉一切电源,做到“人走电关”。

十四 团属各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严禁在活动场所或组织办公室等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焚烧纸张等使用明火行为。

第十五条 团属各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成员严禁在活动场所或组织办公室过夜,严禁成员借活动名义请假夜不归宿,晚上必须按学校规定准时返回宿舍休息

第十七条 团属各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成员严禁在活动场所或组织办公室饲养宠物,关注并保持个人及环境卫生,预防传染性疾病。

第十六条 团属各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如发现成员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的(包已经突发、偶发过的或常发的疾病如癫痫病、精神病、抑郁症、心脏病、性格异常等),应及时告知负责老师,及时采取合适措施予以处理

团属各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全体成员凡无视学校纪律,出现上述违规行为,校团委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组织负责人或组织成员的责任,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并通报全校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