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9年度党员发展对象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9-05-24   浏览次数:11238


各党总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预审工作制度要求,拟定于530日对2019年党员发展对象情况进行集中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审对象

学校党组织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集体讨论认为合格,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二、预审程序

预审工作中执行发展党员的三级预审制度

(一)基层党支部初审。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审查,着重考察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和其他方面的表现,并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政治审查材料(包含亲属社会关系证明材料和个人综合政审材料)、集中培训情况、公示情况等材料整理归档,要保证入党材料齐全、规范。

(二)基层党总支部预审。基层党总支部对各党支部上报的、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基层党总支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支部改正。基层党总支要通过谈话,对入党人进行深入考察,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学院党委组织部预审。

(三)学院党委组织部预审。经基层党总支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预审材料连同发展对象预审情况登记表“2019年发展党员预审情况汇总表(含电子档)报学院党委组织部审查。

(四)反馈预审结果,发放《入党志愿书》。三级预审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各党支部组织指导党员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三、提交材料

(一)入党申请书(手写)、身份证复印件;

(二)《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完整填写至第13页);

(三)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团组织推优审核表、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每季度一份);

(四)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支委会记录、备案报告、公示;

(五)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及结业证书;

(六)确定发展对象前听取党内外意见记录表及公示;

(七)研究发展对象的支委会会议记录(复印件);

(八)确定发展对象的备案报告、审批表及发展对象思想汇报(每季度一份);

(九)基层党总支关于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工作的请示报告(附件1);

(十)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发展对象预审情况登记表(附件2);

(十一)综合性政审报告及相关原始材料;

(十二)“2019年发展党员预审情况汇总表(附件3)(excel格式电子文档同时报送)

(十三)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归档(请用长尾夹按顺序固定)。

四、不予预审的情况

(一)未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不审批;

(二)培养教育考察时间不足一年的不审批;

(三)未经政审或政审不清楚的不审批;

(四)未参加集中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不审批;

(五)未经公示或群众反映较大的不审批。

五、注意事项

相关党支部书记及专职党建组织员于530将预审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集中受理,请严格按照各种要求规范上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电子信箱:zzyzzb1@163.com

  

附件:1.关于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工作的请示报告.docx

2.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员发展对象预审情况登记表.docx

3.郑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发展党员预审情况汇总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195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