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七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来源:发布时间:2004-10-12浏览次数:3453

各处室、教学班:

为了更好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广泛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提高我院运动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04年10月20日至22日举行“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七届田径运动会”,望各班积极准备,届时参加。

附件: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七届田径运动会规程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七届田径运动会规程

 

一、时间

2004年10月20日至22日

二、地点

本院田径场

三、竞赛项目

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四、运动员资格

凡有本院学籍的在校生,均可报名参加本届运动会。

五、参加办法

1、各教学班选派优秀运动员组成代表队代表本班参加本届运动会。

2、每班可参加10人,男、女人数不限,每人限报三项(不含接力),每项限报三人。

3、每班可设领队1人、教练1人。

六、录取名次

1、团体名次:大专取前3名、中专取前20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按男、女团体总分之和确定  ,高者名次列前;若团体总分相等,则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2、单项名次:各项均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并给予奖励。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参加人数减1录取并计分,并列的名次分数平分;破院纪录(只含中专)按名次分数加倍,另奖运动鞋一双。4×100米接力按名次分数加倍,破院纪录(只含中专)按名次分数乘以4,队员各奖运动鞋一双。

七、精神文明奖

本届运动会设精神文明奖15名。其条件为:

1、遵守大会纪律,听从大会指挥;

2、参赛队员作风顽强,竞赛成绩优异;

3、开、闭幕式队伍整齐;

4、无冒名顶替现象;

5、发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与会期间相互帮助、助人为乐,学雷锋做好事件数多;

6、为大会投递稿件多,质量高(以广播份数为准)。

八、几项规定

1、报名时间:各班于9月28日下午5时前将报名表报送体育教研室,过期不报不予编排。报名表呈报后不得更改。

2、03级各班均抽调一名遵守纪律、工作认真的男生做本届运动会的服务工作,服务员名单随报名表一并报体育教研室。

九、不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