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院举办“汉口银行杯”全国“双推”漫画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来源:发布时间:2011-05-10浏览次数:838

各系:

为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实施10周年,进一步宣传普及语言文字法规常识,倡导“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社会风尚,院团委决定在我院举办“汉口银行杯”全国“双推”漫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语同音・书同文。主题说明详见附件2

二、大赛时间

2011428-2010年6月10

三、大赛方案

详见附件1

四、大赛要求

本次大赛是第14届全国推普周系列活动的重点活动之一。各系要广泛动员所属单位人员积极参与,并协助做好大赛的宣传、组织、发动工作,扩大比赛的知晓度和参与面,为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营造热烈的宣传氛围。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关于在我院举办“汉口银行杯”全国“双推”

漫画大赛的活动方案

为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实施10周年,进一步宣传普及语言文字法规常识,倡导“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社会风尚,院团委决定在我院举办“汉口银行杯”全国“双推”漫画大赛。请我院各系广泛动员、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现将有关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次漫画大赛的主题是:语同音・书同文。

  大赛旨在通过漫画特有的表现形式,宣传普及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宣传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价值及其推广普及成果,揭示语言文字学习、使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矛盾和分歧,增强国民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觉规范使用意识,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构建和谐语言生活。

  为便于参赛者理解大赛主题,组委会编拟了大赛主题说明(见附件1)和“双推”工作宣传口号(见附件2),供参赛者参考。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风格不限,单幅、多格、组画均可,黑白、彩色不限。要求主题突出、构思新颖、构图美观、绘制精细,注重漫画语言的表达。

  2.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任何由抄袭、盗版等引发的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

  3.参赛作品纸质稿件要求原稿,画幅不小于A4,不大于A3,水墨漫画不大于3尺斗方,电子稿件(电子邮件或光盘)分辨率要求不小于300dpiJPG格式,短边长度大于2000像素,长边长度小于4000像素,以满足展览需要。

  4、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5、版权说明:主办单位拥有参赛作品的发表权、出版权和收藏权;作者拥有其作品的署名权。

   6、特别提示:作品画面中出现的文字除表现内容需要外,应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杜绝二简字、错别字;外文、汉语拼音的拼写应符合规范。

  三、奖项设置

院团委将其中优秀作品选送至大赛组委会(武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武汉漫画研究会)参赛,参赛作品若在全国大赛中获奖,将会得到由大赛组委会提供的奖项如下:

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20名,奖金5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所有获奖作品及部分参赛作品入选《全国“双推”漫画大赛作品集》;获奖者及入选作者均获赠大赛作品集。

  四、成果使用

  1.入选作品在《语言文字报》、中国语文报刊协会所属部分报刊及《楚天金报》优先发表;

  2.出版《全国“双推”漫画大赛作品集》(暂定名);

  3.选用优秀作品作为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公益广告及海报素材;

  4.在武汉市举办全国“双推”漫画展,并根据需要安排巡展。

五、时间安排

12011428-2010年6月10准备作品。

12011610710:将作品以系为单位报送至院团委办公室,院团委将参赛作品寄至大赛组委会。  

  271020日:大赛组委会稿件评审

  3721日-831日:公布获奖结果,获奖作品集编辑出版

  491117日:推普周期间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举办全国“双推”漫画展。

 

 

附件2

汉口银行杯全国双推漫画大赛主题说明

     【大赛主题】语同音・书同文

【主题说明】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多文种的人口大国,以汉语言文字为代表的中华语言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多姿多彩。但长期以来,由于“言语异声、文字异形”以及汉语言文字本身的复杂性所造成的语言文字隔阂、分歧,成为制约人际交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大障碍,“语同音(推广国家通用语普通话)”“书同文(规范汉字书写)”,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也是历史的必然。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大力推广普通话,积极推行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方案》,不断提高国民的语文素质和应用能力,为扫除文盲、普及教育、繁荣文化、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发挥了积极而重大的作用。

  ●国家遵循语言文字发展规律,制定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依法妥善处理汉语与少数民族语言,普通话与方言,规范汉字(整理、简化后的汉字和传承字)与繁体字、异体字,以及中文与外语的关系,着力构建“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导,多语言、多方言和谐共存”的社会语言生活,努力消除语言文字应用中的不规范、不和谐现象,推动社会语言生活有序、和谐、健康发展。

  ●国家要求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成为学校的校园用语用字、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语用字、新闻媒体的宣传用语用字和窗口行业的服务用语用字,提倡国民在必要场合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和汉语应用能力测试,规定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简称推普周)”,对社会上不规范、不正确的用语用字进行干预和纠正,大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和汉字书写教育,在国外设立“孔子学院”“孔子学堂”,积极开展汉语国际传播活动,使中国语言文字的发展与时俱进、充满活力、走向世界。

  ●当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学习、使用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国民的母语认同感和自信心还有待增强,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外语、轻母语”的现象,汉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亟待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水平有所下降;方言,繁体字和异体字,外语,以及新词语、流行语、网络语言、字母词、外语词等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关系需进一步科学地处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普及水平还有待提高,一些人在规定场合还不能自觉、自如讲普通话,公共场所的广告、招牌、指示牌等还存在违规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同音字、谐音字甚至错别字现象,外文、汉语拼音的使用也存在不规范问题。上述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协力解决。

  ●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信息化、国际化,是实现“语同音・书同文”理想,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文化软实力,建立人力资源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需要全民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