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工作考核的组织和考核等级评定的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来源:发布时间:2013-12-12浏览次数:381

除学院评价外,系评价、学生评价及辅导员的个体考核由所在系成立考评组查阅实际材料进行评分,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学生评价一项应由各系组织考评填写。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各项总得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候选人、60分及以上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从得分85分以上的辅导员中经考核小组评议产生,名额不超过辅导员总数的30%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工作失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连续四周不按学院要求组织学生教育活动,不深入学生宿舍、教室走访学生,了解学生动态;

2、三次不参加学院或系(部)辅导员工作例会、培训;

3、学生出现违纪、突发事件、退学等情况,辅导员不按规定及时上报学校、不及时通知学生家长,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引发事端;

4、学院评价、系评价、学生评价得分之和少于30分;

5、其他明显不尽职行为产生不良后果,受到学院行政、党纪处分的。

本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工作实绩、发放工作津贴、奖励和推荐评选学院优秀辅导员、先进工作者以及年度考核的基本依据。

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予以戒勉警告,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调离辅导员工作岗位。

参加工作不满一年的新辅导员,只参与考核,不参与评优。

本考核办法由院学生处(部)负责解释。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部)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