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师就餐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来源:发布时间:2012-11-22浏览次数:723

为规范学院教职工就餐制度,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以下制度:

1.已录指纹的教职工按规定的就餐时间刷指纹就餐。

2.录不上指纹的教职工由本人申请,经财务主管批准方可签名就餐,签名就餐和刷指纹就餐时间严格一致。

3.增加人员的指纹录入与减少人员的指纹删除,须接人事处通知方可录入或删除。

4.临时工作人员就餐由主管部门申请,主管院长、院长批准后将名单报财务处及伙食科安排就餐。

5.各部门招待来宾由党政办公室安排。

财务处  伙食科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