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郑州地方高校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及人才培养工程的通知》(郑教高[2002]17号)(以下简称“教改及人才培养工程”)要求,现就教改及人才培养工程第五批项目结项和第六批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改及人才培养工程第五批项目结项要求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郑州地方高校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及人才培养工程第五批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郑教高〔2011〕116号)要求,各地方高校要组织教改及人才培养工程第五批项目按时结项。
(一)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项目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已经完成且正式出版;结项形式为系列论文的项目其论文已正式发表;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其研究报告正文字数不少于1.5万字。
(二)提交结项材料要求
1.《郑州地方高校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及人才培养工程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结项审批书》)一式3份。
2.结项形式为系列论文的项目,需提交论文发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以及论文检索页各1份。
3.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以及著作检索页各1份。
4.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打印件1份。
5.所有结项材料的电子稿,统一用Word格式。
(三)结项材料要求
1.研究成果不能有政治性、学术性错误。
2.提交材料要真实,杜绝抄袭剽窃现象。
3.项目实际完成人要与原计划一致(项目负责人变更和项目组成员调整,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经费使用要符合规定。
(四)结项材料装订要求
1.完整的结项材料1份,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请不要把《结项审批书》装入其中) 。
2.《结项审批书》3份(单列出来)。
3.结项材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粘贴该项目《结项审批书》封皮1份)。
(五)结项材料报送时间
教改及人才培养工程第五批项目结项材料(同时提供材料电子版)报送受理截止时间为
(六)评奖
在对教改及人才培养工程第五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的基础上,我局将开展“郑州地方高校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及人才培养工程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从本批所有通过结项评审的项目中,将分别评选出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项,给予通报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教改及人才培养工程第六批项目申报要求
(一)选题范围
《郑州地方高校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及人才培养工程第六批项目指南》(见附件3,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列出了12大项选题领域和范围。《项目指南》所列内容不是具体的项目名称,申报者可根据《项目指南》和工作实际,自行设计教改及人才培养工程第六批申报项目的题目。
(二)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分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两大类。
(三)申报条件要求
1.凡未按期完成教改及人才培养工程第五批项目者,不得主持申报教改及人才培养工程第六批项目。
2.每个项目负责人仅限一名,项目组成员最多不得超过6人。
3.申报者每人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限主持申报一项)。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1.项目申报者根据《项目指南》自行确定项目的题目,并填写《郑州地方高校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及人才培养工程立项申请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立项申请书》)。
2.教改及人才培养工程第六批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同时提供相应电子版)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
三、组织管理
(一)教改及人才培养工程的领导管理机构为郑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机构为郑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
(二)教改及人才培养工程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市教育局给予经费资助,学校至少按1∶1的比例配套。
(四)教改及人才培养工程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者,需学校同意,报市教育局审批。
(五)教改及人才培养工程项目立项建设期内,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追回已拨经费。
科研处
二O一三年五月六
附件一:结项审批书
附件二:立项申请书
附件三:课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