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来源:发布时间:2013-04-23浏览次数:764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豫教教科〔2013〕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管理,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教育科学进步,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凡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按期完成后,均须结项。结项分为鉴定结项和免鉴定结项。鉴定结项采取匿名初评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免鉴定结项条件的课题由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审核办理结项。

第二条  课题结项工作每年安排一次。申报受理时间为每年的4月10日至4月30日(非工作日除外)。如因故变更时间,省教科规划办将另行通知。

第三条  结项要求

一、申请结项须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申请免鉴定的,须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免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从河南省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下载)。

二、鉴定结项成果的基本要求:

(一)重大课题

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在核心期刊(即北京大学图书馆版核心期刊、全国教育类核心期刊。下同。)上发表的课题研究论文1篇或在CN刊物上发表课题研究论文2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

(二)重点课题

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在CN刊物(含河南省教育学会会刊《教育论坛》)上发表的课题研究论文1篇(不少于3000字)。

(三)一般课题、实验课题

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

(四)鉴定结项提交的论文,作者或第一作者必须是课题负责人,并且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 + 课题名称 + 课题批准号”。没有注明的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三、免鉴定结项条件

(一)重大课题不能免鉴定。

(二)重点课题符合下列条件其中一条。

1.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奖励(含三等)。

2.课题研究论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含2篇,每篇不低于3000字)。

3.课题研究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复印2篇以上(含2篇)。

(三)一般课题、实验课题符合下列条件其中一条。

1.课题研究论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含1篇,字数不低于3000字)。

2.课题研究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复印1篇以上(含1篇)。

免鉴定结项提交的论文,作者或第一作者必须是课题负责人,并且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 + 课题名称 + 课题批准号”。没有注明的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第四条   结项鉴定费用

(一)农村(乡镇及以下)学校课题成果鉴定费为1000元(含查新费),城市(含县城)中小学和中专、高等学校课题成果鉴定费为2000元(含查新费);鉴定费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解决,并在报送结项鉴定材料时一并交付。

(二)免鉴定结项课题免交鉴定费用,需交查新费300元。

(三)结项鉴定费用于课题成果查新和专家鉴定。

(四)未通过查新的课题,重新申请鉴定结项时需再次交查新费300元。

第五条  结项鉴定程序

一、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向省教科规划办报送鉴定材料,材料包括:

(一)《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

(二)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三)成果主件(以课题申请时承诺的最终成果为准)。

(四)成果附件(复印件):发表的课题研究论文,相关证明(获奖情况、领导批示、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部门采纳的证明文件等),重要变更的申请及批复。

申请结项鉴定的以上材料须按(一)至(四)顺序用A4纸左侧装订,报送6套;同时,报送《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和成果主件的电子版。(凡提交的复印件在申报时须提交原件审验。)

二、符合免鉴定结项条件的,课题负责人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免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向省教科规划办报送鉴定材料,材料包括:

(一)《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免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

(二)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三)成果主件(以课题申请时承诺的最终成果为准)。

(四)免鉴定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免鉴定的以上材料须须按(一)至(四)顺序用A4纸左侧装订,报送2套;同时,报送《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免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和成果主件的电子版(word文档)。(凡提交的复印件在申报时须提交原件审验。)经省教科规划办核准通过后,给予办理结项。免鉴定结项的结题等级为优秀。申请免鉴定结项经审验不符合条件者,须按照鉴定结项要求重新申报。

三、查新:课题结项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委托河南省教育科研查新工作站查新。查新通过,进入结项评审程序。查新不通过者不予结项鉴定。

四、初评:省教科规划办对符合条件的结项课题,在会议鉴定前15天将申请鉴定成果(隐去课题组成员单位及个人信息)和《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鉴定评估参照指标(试行)》的电子文本(word文档)发给鉴定专家进行初评。

五、会议评审:初审通过后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形成专家组鉴定意见,确定成果能否通过鉴定及鉴定等级。

六、对通过结项鉴定的课题,省教科规划办将颁发《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

对未通过结项鉴定的课题,省教科规划办将鉴定结果反馈给课题负责人,课题组须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在一年内重新申请鉴定。

第六条、结项鉴定专家遴选

(一)课题结项鉴定专家由省教科规划办从“河南省教育科研专家库”中遴选确定。每项课题结项鉴定由3-5人组成专家组。

(二)课题鉴定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和关系人回避制度。组长原则上由该项目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同一单位参与鉴定的专家不超过2人。课题参与者(包括课题组顾问)、课题负责人及课题承担单位人员不能担任该课题鉴定专家。

第七条、课题结项鉴定标准

    一、课题结项鉴定要求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定性从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难易程度、应用价值等五个方面进行等级分类评价;定量依照《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鉴定评估参照指标》(见附件)进行评价。

二、结项鉴定等级分为:A级优秀、B级良好、C级合格、D级不合格四个等级。各等级计分标准如下:

(一)“优秀”:平均分在90分(含)以上;②不少于3位专家打分在90分以上;③不少于3位专家划等级为“优秀”。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下同)。

(二)“良好”:①未达到“优秀”等级;②平均分在80分(含)以上;③不少于3位专家打分在80分以上;④不少于3位专家划等级为“良好”(含)以上。

(三)“合格”:①未达到“良好”等级;②平均分在65分(含)以上;③不少于3位专家打分在65分以上;④不少于3位专家划等级为“合格“(含)以上。

(四)“不合格”的标准是指低于“合格”等级的标准。

第八条   结项结果公示、补贴

一、课题结项鉴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省教科规划办将公示课题研究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课题成果、专家鉴定意见持有异议,可在鉴定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省教科规划办质询。

二、凡未享受经费资助的立项课题,结项鉴定等级定为优秀的补贴2000元,良好的补贴1500元,合格的补贴1000元。鉴定等级为优秀的,通报表扬。为了全省教育科研成果共享,省教科规划办可以将结项成果在河南教育科研网公示。

第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1年5月10日发布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结项实施办法(试行)》即行废止。

第十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于省教科规划办。

 

 

201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