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系团总支2011-2012学年团员推优工作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来源:发布时间:2011-10-19浏览次数:1512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青年团员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为做好2011年团员推优工作,根据2011-2012学年团员推优工作安排,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推优标准

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和标准,推优对象一般应具备五个条件: 
    (一)思想觉悟高,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理论和党团基本知识,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爱党、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及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 
    (二)已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 
    (三)在工作中表率作用好,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四)严格遵守团的纪律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

1.召开团支部会议,对递交入党申请团员的主要情况和表现做出总结、鉴定;

2.由团支部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基本情况,然后进行民主评议,最后拟提出推荐对象;

3.系团总支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拟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表,报院团委统一审核;

4.院团委通过审批后,推荐给系党支部。

三、推优名额分配

根据我院党员发展实际,结合院团委文件精神,推优包括推荐党员发展对象、党员培养对象两个部分。党员发展对象从党员培养对象中推荐产生,发展对象参考名额为:09级每支部2名,10级每支部6名。培养对象从入党积极分子中产生,培养对象参考名额为:10级每支部2名,11级每支部6名。

四、注意事项

1.各团支部严格按照推荐条件、推荐办法的规定组织评选。凡在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和推荐程序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

2.各团支部严格按照推荐名额的规定组织评选。凡超比例推荐的,去除超出部分;

3.各团支部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推优工作与党的建设的密切关系,认真贯彻落实推优工作要求,根据学生特点和团的工作实际,切实把团员推优工作做好做实。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不能把推优工作变成投票选举,推优结果将及时报院团委、系党支部审批备案。
    五、组织领导

组  长:韩  

成 员:方文波 刘  倩  任书峰 杨二培 各班团支书

六、推选范围

全系共青团员

七、推选时间:

1、各支部上报名单时间:1012日―1014

2、系团总支审核及填写推荐表时间:1015日―16

3、系团总支公示及上报:10月17日-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