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工程系文明宿舍评选标准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来源:发布时间:2012-03-01浏览次数:813

 

    为了加强我系学生宿舍的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学习生活氛围,特制定本规范。

    一、文明宿舍基本标准

(一)文明宿舍评选每学期评选一次。

(二)宿舍成员获得“文明学生”证书人数不少于宿舍成员总数的50%

(三)宿舍成员上学期考试成绩不及格人数不得多于3人且每人不得超过1门;或1者不及格且门数不得多于3门。

(四)宿舍成员参加上学期活动获得的奖状证书总数累计不得少于8张。

(五)学生干部带头做好卫生工作,所有学生干部所在宿舍从严要求。

(六)宿舍文化氛围较好,有良好的学习风气。

(七)宿舍成员之间相互团结、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相互爱护。

二、文明宿舍具体标准

(一)思想品德

1、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积极主动地配合管理人员和学生会检查人员工作。

2、同学间友好相处、互帮互助、团结友爱。

3、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并保质保量完成。

4、能对不良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辅导员反映。

(二)纪律要求

1、不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不打架斗殴。

2、异性之间禁止互串寝楼,特殊情况须经公寓老师批准。

3、按时就寝,不喧哗、不打闹,在午休及晚上熄灯后,不大音量播放音响及弹奏乐器。

4、进出寝楼主动出示证件,不外宿,不留宿非本室人员。

5、严格作息制度,准时起床,按时就寝,不得夜不归宿。

6、保护好室内卫生工具及一切设施,并爱护其它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7、自觉维护生活秩序。按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不随意调换床位和宿舍,不随意搬动床位。

8、保持宿舍安静,熄灯之后轻声洗漱,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促进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

9、布置宿舍时禁止使用铁钉、油漆,禁止破坏房屋结构、墙面、墙面颜色、门窗原貌;

10、禁止在室内收听、观看、传阅含色情、淫秽、暴力、反动、迷信内容的广播、录像、光碟、书刊报纸、网页、网站。

11、宿舍内不得张贴、悬挂、摆放任何宗教器物或者和宗教有关的物品。

(三)室内卫生

1、制定并严格落实宿舍值日制度。

2、固定个人床位及物品摆放位置,床上用品干净整洁。

3、室内物品摆放整齐,门、窗玻璃干净。

4、地面干净,无痰迹及纸屑、污物。

5、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

6、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打扫宿舍卫生,勤通风,保持室内整洁。

7、禁止从窗口、阳台、走廊倾倒污水或垃圾、乱丢果皮纸屑。

8、宿舍内不得出现球印、鞋印及人为污迹。

9、自觉维护走廊宿舍门前的卫生,将垃圾放在指定位置。

10、厕所使用后及时冲净,保持生活区空气清新。

 (四)宿舍安全

1、禁止留宿外校人员;禁止带不熟悉的人或者商贩进入宿舍楼。

2、禁止在宿舍内设摊、推销、经商及各种收费经营项目。

3、保管好个人财物,拾到他人财物主动归还失主。

4、发现可疑人员、违法事件及意外事故应立即报告宿舍大楼门卫及管理人员,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5、禁止私自拆装电线、安装插座、禁止使用违章电器和易燃易爆物品。

6、安全用电,不违章使用电器,不私拉乱扯电线。

7、不在宿舍内生火做饭,按时关灯,熄灯后不点蜡烛。

8、强化主人翁意识,增强责任感和正义感,敢于对一切不文明的行为进行劝阻和批评,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做斗争。

三、奖罚措施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系内通报表扬

1、在学院卫生检查工作,获得全院排名前3名的;

2、连续三次或累计四次获得系卫生优秀宿舍;

3、在院系组织的重要卫生活动中成绩突出者;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宿舍给予宿舍或个人系内通报批评

1、拒绝卫生检查宿舍;

2、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获得卫生较差宿舍;

3、对检查人员态度恶劣者;

4、往楼下乱扔东西、泼水者;

5、有其他违反宿舍卫生规定者;

(三)每学期末评出卫生优秀宿舍,并对该宿舍进行奖励,在本学年评优、评先、助困、推优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得到系级通报批评者,宿舍成员或相关责任人的综合素质测评相关分数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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