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宣传部来源:科研处发布时间:2021-10-25浏览次数:496

系、部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通知,为进一步发挥高校创新资源优势,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豫发改办高技〔2021〕76 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技术集成、科技成果工程化及转化应用,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申报材料需明确工程研究中心组建的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以及拟突破的产业关键核心技术。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需符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

 三、具体要求

 1.材料编制:依据《管理办法》精神,认真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附件2),并填写《河南省2021年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表》 (附件3,Excel格式)。申请高校需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附件提供真实性声明,编制材料时务必实事求是,保证材料真实。申报单位将《真实性声明》(附件4)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由学校统一签字盖章。

 2.材料报送:各系、部2021年11月2日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三份,电子版Word格式)、申报情况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Excel格式)报送至图文楼508室。

 3.申报名额:教育厅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请组建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1个。

 联系人:王世军    联系电话:6161

  

附件1:《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doc  

附件2: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doc

附件3:河南省2021年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表.xls

附件4:真实性声明.doc  

  

  

                                             科研处

                                          2021年10月25日